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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吉林市备春耕农民返乡工作的通告 (2022第87号)

日期: 2022-04-08  来源:江城日报   点击

       为进一步畅通返乡人员通道,保障备春耕人员顺利返乡,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吉林市备春耕农民返乡工作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条件

  (一)封控区、管控区备春耕返乡人员管控要求:非密切接触者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解除封控管控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即可解除。

  (二)备春耕返乡人员为次密接接触者管控要求: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次密切接触者第1、4天核酸检测阴性,第7天双采双测结果阴性,并在解除前进行一次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即可解除。

  (三)备春耕返乡人员为密切接触者,或其居住单元楼(村屯)内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不可提前解除封控管控。

  二、申报统计程序

  (一)滞留在吉林地区拟返的备春耕农民,本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社区(村)提出返乡申请,社区(村)负责与申请人目的地村负责人确认身份,符合条件的,社区(村)对返乡人员管控条件进行审核并分区域填报吉林市拟返乡备春耕人员统计表

  (二)农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社区(村)对符合返乡条件的农民信息进行分区域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到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推送至吉林市备春耕服务工作组。

  (三)市备春耕服务工作组对拟返乡人员进行分区域汇总。

  三、人员转运

  采取自驾车返乡、集中转运两种方式进行。

  (一)鼓励采取自驾车返乡或由目的地派车进城接返,减少人员聚集。自驾车返乡由备春耕返乡人员所在社区(村)出具通行证,进城接返由目的地村委会出具通行证。返乡农民实行“点对点”接送,中途不得随意下车活动,实施全程闭环管理。沿途防疫卡点审证放行,不得无故阻拦。

  (二)滞留我市的长春地区备春耕返乡人员,迅速向所在社区(村)申报,各县(市)区审核、汇总后报市备春耕服务工作组。4月8日上午由各县(市)区于9:30分前将人员统一转运至吉林南高速口,由长春市统一派车接返。

  (三)分批次开展拟返其市(州)人员和拟返吉林市五县(市)人员集中转运工作,具体时间、方式根据拟返乡人员统计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可咨询吉林市及各县(市)区备春耕生产应急服务值班电话。

   

  

   

  

  吉林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吉林市农村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班办公室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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