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后,桦甸市于近日召开政府常务会,正式出台《桦甸市2018年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意见》,确定今年乡村振兴工作目标。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依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认真落实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体布局和吉林市“三新”行动计划立足桦甸市新型能源强市、健康产业基地和生态旅游新城的总体定位,围绕现代农业“大体系”建设,突出特色产业,加快“一园”“一带”“两区”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转段升级,为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大美桦甸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提出四项主要目标:重点经济指标稳步提高。一产增加值达到42.56亿元,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14431元,增长7%;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28.5亿元,增长8%;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0万吨以上。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2018年特色产业增加值实现超过粮食增加值目标,占一产增加值35%以上。培育市级特色产业小镇2-3个,培育县级特色产业小镇1-2个;培育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每个乡镇培育田园综合体1-2个。逐步形成一村一业、一品一园、
一景一韵的产业格局,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实现转段升级。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实现“六清”美丽乡村建设由基本生活需求向美好生活需要转段升级,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为2019年实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奠定基础。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法治、德治水平全面提高,实现平安乡村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