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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农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吉林省农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09-12-25  来源: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点击

吉市农字〔2009〕112 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确保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吉林省农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字[2009]608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好。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安排好值班值宿,各县(市)区要将值班电话上报市农委农机处。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请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0432---62048448
  联系人:姜振发:13904416376   丁月梅:15044666289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农机字〔2009〕608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农业局):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农机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元旦、春节期间农资和过节商品等货运任务繁重,是农村人员、车辆出行的高峰期,乡村道路狭窄,特别是今冬下雪次数多、雪量大、路面滑,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解析农机事故典型案例,特别是要加强对新颁布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举办农机安全知识讲座,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利用墙报和厨窗,宣传农机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在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中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安全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针对两节期间农机化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在两节期间深入村屯、田间、场院、集市等农业机械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禁止上路行驶和作业。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审、拖拉机带故障作业等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在检查和纠正农机违法违章行为过程中,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加强节日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两节期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公布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要确保值班电话、农机事故报警电话畅通,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主管领导和各县(市、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特别调查组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值班室设在安全科。
  联系人:陈 生  电 话:0431-86805318 13039049078
      王安成  电 话:13069111063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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