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23日 星期四 五月十九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农业农村部答复:加强基层植保队伍建设

日期: 2022-07-29  来源:农业农村部   点击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625号建议的答复

刘建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植保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植保队伍体系网络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建立健全植保队伍体系、配齐配强植保技术人员,是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的基础。国家高度重视植保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基层植保体系建设方面,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植保机构撤并、队伍断层、人员分流、体系弱化等问题,2022年1月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专业性、公益性、兜底性定位,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植保机构,综合考虑农作物种植面积、病虫害发生种类、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加强植物保护工作力量;乡镇按照定责定岗定人原则,足额配齐配强植保专业人员;村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行政村配备村级植保员。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在植保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植保技术人员倾斜,加强基层植保技术人才储备,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增设正高级,并在评价标准上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同时畅通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并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地市或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评价自主权。下一步,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督促各地按照“县有机构乡有人”目标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基层植保体系,抓好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采取将工作实绩与职称评定挂钩等激励机制,稳定基层植保人才队伍。

二、关于加大植保技术培训力度

农业农村部在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分别设立全国农作物预测预报、全国植物检疫培训中心,1978年以来每年举办培训班1—2次、培训各级植保技术人员150—200人。近年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年均组织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等专题培训10—15期、培训基层植保技术人员近8000人次。特别是2021年,举办全国植保植检法律法规宣贯视频培训,共设立1800多个分会场,1.3万名农业农村部门和植保机构人员在线参加了培训。各地也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了基层植保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据统计,2021年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植保机构累计举办病虫测报、植物检疫、绿色防控、科学用药等培训200余期、培训基层植保技术人员3万余人次。同时,为提升基层植保队伍专业能力,《意见》明确要求,做好基层植保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每3年轮训一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设16个农林畜牧领域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基地,为各类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培训搭建示范性平台,每年支持各地各部门举办农林畜牧相关主题高级研修项目20余期,培养造就一批包括植物保护人才在内的实用型、技术型农村乡土人才。下一步,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落实好《意见》要求,组织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研修、轮训活动,不断更新基层植保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为科学防病治虫、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1日


手机扫描可直接访问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