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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30元/亩!到2025年,吉林省力争秸秆覆盖还田玉米地达45%左右

日期: 2018-09-29  来源:大田传媒  作者:孙雪珍   点击
  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是农业耕作方式的革命。它是从生产端和供给侧为农业生产提供不牺牲及危害生态,使耕地质量耕作生态耕作效益实现“绿色增长”的种植生态化生产方式,是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的重要途径。

资料图

  9月25日,吉林省发文,决定从2019-2025年在全省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耕地质量耕作生态耕作效益“绿色增长”,力争到2025年,全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玉米播种面积45%左右,在作业区,作业成本比传统耕作方式平均降幅10%-15%。

  加快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完善扶持机制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地施技,科学耕作”的原则,以玉米、大豆等农作物为重点,在玉米、高粱、谷子、小麦、燕麦、大麦种植,玉米和大豆轮作等种植方式上,推广适宜不同生态区域的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和作业模式。

  建立发展扶持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及资金扶持,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应用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鼓励支持各方力量参与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推广工作,鼓励县(市、区)创新财政投入和使用机制,支持推进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工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和利用国家有关项目资金对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给予作业补贴及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效果监测、建档立案等补助。鼓励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将保护性耕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支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承担作业任务,发挥其骨干作用。鼓励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

  制定2019-2025年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要求

  (一)耕作要求。对采取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方式给予作业补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出苗后地表秸秆平均覆盖率不低于30%;

  2.采用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出苗后田间留置的留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

  3.田间不得有秸秆焚烧和燎叶;

  4.春季播种前不得有土壤耕作(农机深松除外)。

  (二)实施主体。主要依托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承担,鼓励其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

  (三)作业地块。示范区的作业地块,要相对集中连片。滚动推进区的作业地块,中西部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60亩,东部和山区半山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允许其中有“插花”或“断带”。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标准。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项目实施面积,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核发资金。其中:补贴对象的作业补贴为每亩29元;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建档立案等合计补助为每亩1元。市、县财政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应工作经费。

  (二)补贴范围。各县(市、区)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作业面积。

  (三)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内的农机作业者或接受作业服务的耕地承包经营者,具体补贴对象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补贴方式。补贴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即各地按照补贴作业内容、质量标准,对技术实施地块先进行检查验收,确定拟补贴的作业面积。在作业对象所在村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贴面积、补贴对象的结果。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完成补贴结算

  每年9月30日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程序,进行补贴资金结算和补贴款兑付。

  实践证明,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能防止土壤流失、耕地退化,保护耕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培肥土壤,改善土壤结构,提升土壤生物活性,促进粮食增产稳产;能减少耕作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益,促进农业节本增效;能优化耕作方式,促进秸秆还田,减少田间土壤扬尘,促进环境友好型农业建设;能蓄水保墒,提高水分利用率,积极有序发展雨养农业,对促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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